主 |
旨: |
檢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(以下稱本院)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事宜及相關表件,敬請會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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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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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本院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,以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,提升市民醫療品質,同時關懷照顧經濟弱勢及原住民學生,鼓勵護理科系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護理臨床照顧服務,提供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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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獎助對象:全修業期限皆能申請(五專五年、大學四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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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各大專院校護理科系之學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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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非護理系具有護理科系畢業證書或護理師證書之學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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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之前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(名單如附件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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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獎助條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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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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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,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,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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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獎助內容及期間:依申請任職年限獎助,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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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(例如:申請二學期獎助金,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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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」,而第2次(含)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-第2次(含)以上領取者」,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,經學系(科)用印後於112年09月30日(六)前送至本院護理部審查,逾期不再受理申請(郵戳為憑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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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一年級上學期申請者先提送申請,後補資料核發經費方式進行:一上學期結束後,補成績單,確認符合補助者再核發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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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
第一次申請之學生,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(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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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|
檢附獎助金申請須知、獎助金申請表、獎助金服務合約書各一份提供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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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 |
請務必使用當年度公告之申請表格申請,合約書及領款收據有塗改處,請務必蓋章或簽名。 |
十一、 |
申請資料郵寄地址: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F護理部收。 |
十二、 |
本案聯絡人:護理部教育組林管理師,連絡電話:02-2555-3000#2651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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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請備妥相關資料至系上找暐棻學姊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