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院113年度「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實施作業規定」,惠請協助公告學生周知並鼓勵符合其資格學生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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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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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申請對象:各大專院校護理系,專科四年級下學期、大學或四技生三年級下學期、二技一年級下學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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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申請條件如符合下述其一資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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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前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 75 分(含)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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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操行成績 80 分(含)以上或甲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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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 1/3 者,經科、系、所主管推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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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鼓勵設籍屏東縣學生參與;提供榮民子女或榮民遺眷子女與清寒學生身分保障名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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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獎助名額及金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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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名額:最多24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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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五專制:一學年12萬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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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大學、四技、二技:一學年度新台幣16萬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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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申請截止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,申請所需檢附資料請參閱附件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條件、員額資格金額及方法一覽表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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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申請人應負義務及責任,請詳閱附件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醫事職類學生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規定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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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申請同學請備妥相關資料至系上找于萱學姊或暐棻學姊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