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榮民總醫院 函
主 |
旨: |
檢送本院(含埔里、嘉義暨灣橋分院)提供各校護理、助產系薦送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條件,請查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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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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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臺中榮民總醫院薦送條件為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在學成績:學業、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(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),名額不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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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埔里分院及嘉義暨灣橋分院薦送條件為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在學成績:學業75分以上、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(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),名額不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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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於本院最後一哩實習,在校成績學業、實習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,畢業後有意願於本院服務者,實習期間可向本院申請留院服務,不需再提報薦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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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凡有護生志工表現優良,護理長推薦函者優先進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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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名冊請依推薦本院(或分院)各別造冊(如附件)函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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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推薦期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0日止,逾報名期限恕不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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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推薦後本院將擇期辦理面試,面試成績達75分(含)以上者錄取儲備,未來將依照本院缺額與面試成績排序依序進用,儲備期限6個月,男性需役畢才能進用到職,可延長儲備期限至1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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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
隨函附上「本院及埔里、嘉義暨灣橋分院護理部招募簡介」、「推薦名冊」電子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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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來文及甄選資料,請見附加檔案
※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同學,請於112年3月20日前備妥相關資料(至教務處申請至畢業前一學期歷年成績單及填妥資料)到護理系辦找詩萍學姐報名。